会计审计业务
验证资本业务
资产评估业务
司法鉴定业务
基建工程业务
税务代理业务
工商代理业务
代理记帐业务
咨询服务
其它服务

    葫芦岛鸿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经辽宁省财政厅批准改制成立为具有独立法人的社会中介机构。同时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备案的国有及非国有资产评估(含土地使用权)资格;经辽宁省建设厅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;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的司法会计、资产评估、工程造价鉴定资质。公司前身系葫芦岛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葫芦岛长城会计师事务所、葫芦岛长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、葫芦岛长城资产评估事务所、葫芦岛第二税务代理事务所。

  公司执业范围(包括但不限于):

■ 会计服务业务:包括设计会计制度;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。

■ 专业代理:包括代理记帐;企业工商执照年检;公司设立、注销、变更登记。

■ 审计等鉴证业务:包括审查企业财务报表;验证企业资本;企业合并、分立、清算事宜中的审

   计业务。

■ 资产评估:包括企业价值评估;房地产评估;土地评估;旧机动车评估。

■ 税务服务:包括税务代理;税务咨询和筹划;税收审计。

■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:建设项目投资策划;编制或审核工程造价;招投标代理。

■ 司法鉴定业务:司法会计、资产评估、工程造价。

■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业务。


  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,目前从业人员30人,其中:注册会计师5人,注册资产评估师4人,注册造价工程师5人,注册税务师2人,具有高级职称人员5人。

  公司设有四个部:审计验资部、资产评估部、造价咨询部、综合部。在业务管理上,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,包括:档按管理制度。执业质量控制制度、人事管理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等18项制度。

  公司人员在执业过程中,坚持质量第一、信誉第一、服务第一的宗旨,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,使开展的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档案化、从而提高业务质量,我们本着“独立、客观、公正、科学”的原则,为客户提供热情、周到和优质、高效的专业服务宗旨,将一如既往的为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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